热狗虽是一种极普通的大众食物,倒也可以贵贱共享,贫富咸宜。“热狗”这名称虽然有点粗鄙,但也不曾因此而被认为不能登大雅之堂。
据传1938年英王乔治六世访美时,美国总统罗斯福在海德公园私邸即以热狗款待贵宾;杜鲁门总统在宣誓就职前,因过于忙碌,没有时间好好吃饭,即以热狗充饥。由此可见,在美国,热狗并非专供一般老百姓,不上桌面的食品。
德国有一著名工厂,来宾前来参观、到中午厂方即以热狗招待;总统来参观时也是热狗而已,并无盛筵招待。看来在欧洲也有以热狗款待国家元首的风气,却丝毫没有人认为有怠慢的意思。
价廉物美的热狗被认为是中午快餐的一个很好形式,比目前国内从美国引进的“麦当劳”和“肯德基”等快餐店出售的标准食品更方便、更节约、更省事、省时。一些有识之士认为,早晨吃得饱一点,中午不妨简单点,晚上吃得好一点,值得提倡。
想来我们中国人在家里每天花在吃饭的准备工作时间和所花的劳力实在太多了,何不借它山之石改变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