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旧时男女在婚嫁中有许多行为规矩的禁忌。尽管其程序繁琐,内容庞杂,但在许多民族中都曾广泛流行。
台湾部分高山族人在订婚或结婚时,亲朋好友不许以镜子、钟表作为馈赠的礼品,不然会被认为是不怀好意,有意破坏喜庆气氛。因为镜子易碎,会让人想到“破镜难圆”,同时还可以解释为新人貌丑,令其“引鉴自照”;“送钟”与“送终”谐音,有咒人死亡的意思,不吉利。此外,女方做嫁衣时,要用一块布料裁缝,忌讳用两块以上的布料拼凑,取其“从一而终”、“不再婚”之意。在嫁妆中不能用刀剪之类的物件,以防引发“一刀两断”的误解。
婚礼宴席上,忌喊“吃完了”之类话语,否则会立即被赶出婚宴,以示“驱邪”。婚宴菜肴忌有鸭和葱。据说“鸭”与押解犯人的“押”同音,“葱”与“冲”谐音,二者均属不吉利的词汇。陕西高陵地区,婚期还要躲开女方的月经期,否则会有“红马上床,家破人亡”之嫌。婚礼中忌“四眼人”(孕妇)和“单边人”(寡妇)在场,否则认为不吉利。婚忌因民族不同、地区不同而异,甚至相反。如陕西安康一带,民间忌讳姑姑接新娘,或舅舅姨妈送新娘,俗语有“姑不接,舅不送,姨娘送的一场病”之说。海南岛黎族结婚忌哭泣,否则认为不祥,而上海郊区及江浙一带却有哭嫁之举,俗谓“不哭不发”,女方的舅、姨还要亲送新娘。
诸如此类的婚姻禁忌在各地区、各民族人民
生活中举不胜举,但其核心无非是为了驱吉避凶,并祝愿一双新人能过上美好幸福的
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