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汉族和近水而居的一些少数民族禁忌风俗。因所从事的职业不同,渔船捕捞,商船贸易,禁忌互有同异。
船上作业,经常处于危险的境地,所以船上最忌讳说“翻、沉、破、住、离、散、倒、火”等字眼儿,甚至连容易引起联想的行为也在禁忌之列。为忌“翻”字,船上称“幡布”为“抹布”。吃饭的碗,盛饭的盆,都不许口朝下放(讳翻过来放)。连锅盖也有翻扣的意思而讳避之,不叫锅盖,而叫“捂气”。摘下的帽要口朝上放,而不能翻扣在那里。船上的人都不能翻卷着裤腿,鱼不许翻面,吃鱼时忌讳翻个;为忌“沉”字,因盛饭的盛“沉”同音,所以要说添饭。
船老板忌讳姓陈;为忌“破”字,上使用的碗盘多为木、铁制品,或铝和塑料制品,而忌用陶、瓷制品,因为它们易破;为忌“住”字,船上称“著”为“筷”,凡搭船,饭后忌架筷于碗,以为碗犹船,筷犹箸,船住(箸)了为无生意可做;为忌“离”字,称梨为因果;为忌“散”字,称伞为竖笠;为忌“倒”字,称倒水为清水,称倒桅为眠桅;为忌“火”字,又忌搭船者在船头上小便,俗以为小便之臭味为“骚”与“烧”谐音,因为船家特别怕失火,所以加以避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