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古时代,或许是在原始人刚学会熟吃食物,并发现有可能事先准备许许多多的食物之后不久,就形成了这样的风俗:宴会上应该有丰盛的菜肴。在宴会上,食物多多益善竟成了时髦,饭食过量亦成了一种社会风尚。
由于暴饮暴食使人觉得颇不好受,因此罗马人首创了用一根羽毛搔痒喉咙使自己呕吐的办法,把他们在漫长的宴会中先吃下去的东西吐出来,然后从头开始。几个世纪以后,在英国,有风度地暴饮暴食也成了一种交际方面的风尚。据传当罗夫克公爵进餐时,他从不会露出一点疲乏的神色,但等吃到半夜,他却会突然进入梦乡,这对他的四个男仆是一个信号,于是他们就拿来一副担架,把公爵那庞大的躯体从餐桌旁抬走。
在中世纪的欧洲,
生活是艰难的。没有电或暖气,冬天更是难熬,使人感到有趣的,还是烹调和进餐。当活跃的户外
生活刺激了胃口,面对着堆积如山的食物时,人们从不退缩。据记载,亨利王八世的一次晚餐,从下午五点一直吃到次日凌晨三点。只是在这时,所有的参加者才觉得就此退席是合适的。
这种富有者中暴食习惯,教会将其列入七大重罪之一。在英格兰和苏格兰都颁布了法律,来禁止这种餐桌上的无度挥霍。一个早期的法律规定:“除在某次节假日允许三个菜以外,任何人都不得在正餐或晚餐时吃两个以上的菜。”但由于对暴食下的定义有较大伸缩性、甚至连教会也未有特殊条款,来规定吃多少才算是过分。
直到伊两莎白女王时代,人们才认识到暴饮暴食对于
健康是一种威胁。托马斯·科甘写道,“定量饮食,方能长寿延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