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学常常用“四性”(也叫“四气”)来阐释食物的性质,“四性”就是寒、热、温、凉。食物的“性”怎样,对人体就会产生这样那样的影响。比如寒凉食物通常有清热、散火、解毒的作用,温热性食物通常有温阳、去寒、救逆的作用,介于寒与热、温与凉之间的平性食物,则能够帮助人们补肾、强身、开胃、健脾。元代有个贾铭(1268-1374),活了106岁,著有《饮食须知》一书,对每种食物都记述了它的性味及食用方法,如“鲤鱼,味甘,性平”,“鳗鲡,味甘,性微温”,“螃蟹,味甘咸,性寒”,“羊肉,味甘,性热”,“胡萝卜,味甘辛,性微温, 有益无损”,“韭菜,味辛微酸,性温。春食,香,益人;夏食,臭”,等等。这本书既象是食品名录,又象是一册药方。到明代李时珍的,本草纲目》更详列了许多治病食品和保健食品,对这些食品的性、味、状、食法进行了具体准确的描述,具有更高的科学价值。潮没具不一定读过《饮食须知》《本草纲目》这一类书,但根据药食同源的道理和代代相传的饮食实践经验,对食物的“性”也非常敏感。比如潮汕人不吃辣椒,与其说是嫌它淡而少味,还不如说是怕“寒”。同样道理,潮汕人好饮茶而少酗酒,是因为茶性“微寒”而酒性“大热”;喜吃鸡而少吃鸭,是因为鸡肉性“微温”而鸭肉性“寒”。当然事物并不这么直接简单,就象医师善于将不同性的药物“配伍”一样,高明的潮菜厨师也善于将不同性的食物“配伍”。比如茄子性“寒”,不妨加上性“温”的大蒜同焖;羊肉性“热”,味膻,不妨加上萝卜同煮,既能冲淡其“热”,还能化除它的膻味。此外,进食还要细致考虑季节和人的体质的不同情况,如夏天可多食些“寒”、“凉”的食物,冬天可多食些“温”、“热”的食物。性寒的人可以进一些补品,性热的人便不可多补。潮州菜有这么考究,从文化上也可以说其来有自,悠久绵长。
4、饮和食德的礼俗观
《礼记》有言:“夫礼之初,始诸饮食”,指的是最初的礼俗起源于人们对饮食行为的规范。我国古代有关饮食的礼节多而繁琐,恐怕很少有人能够逐条记下来。这些“礼”的主要作用是要辨尊卑,严上下,分男女,别亲蔬,也就是要在不同的人、不同的群体间显示出差等性。比如《周礼》说:“王日一举,鼎十有二物,皆用俎,以乐侑食。”这是古代国君进食的气派;孔子“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这是长者进食的气派;梁鸿吃饭,孟光要为他“举案齐眉”,这是妻子对丈夫的礼节;诸如此类。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严格维护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巩固皇权、政权、族权和夫权。但是也有一些
礼仪规定不带强烈的阶级性,是人人在饮食中都该遵守的礼貌,比如“须近食”(夹菜要夹近前的,不能把手伸得老长),“毋放饭”(不要把饭撒在席上)、“毋啮骨”(不要把肉骨头嚼得喳喳响)、“毋刺齿”(不要当众剔牙齿)等等,凡是有一定教养的人都该遵守。这就象西方进餐时对刀叉摆法、刀叉用法都有一套规定一样。
古人明白,单纯讲“礼”,讲差等性,会把人与人的关系弄得很紧张,同样不利于统治阶级的利益,于是又提出了“饮和食德”说。这一说法的精要之处就在于既强调饮食的“德”(即礼),又强调饮食的“和”。“和”指的是一种亲和作用,一种凝聚力量,一种融洽
气氛。在有多人聚餐的场合即筵席上,这种“和”显得尤为必要。因此古人说,“进食所以合欢也”;王了一先生也说:“中国有一件事最足以表示合作精神的,就是吃饭”。“合欢”、“合作”也就是“和”。《史记.滑稽列传》载齐威王时的淳于髡自说他饮酒“一斗亦醉一石亦醉”。当受到过多
礼仪约束时他只能饮一斗,可是到了轻松畅意时刻,“日暮酒阑,合尊促坐,男女同席,履(空一字) 交错,杯盘狼藉”,他就可以喝下一石。由此可见“和”在集体进餐当中确实能发挥很大的作用。
潮汕人从中原接受礼治思想,在本地再爱到儒学熏陶,保留了一些古代的礼俗,又吸收了各个时代一些礼俗的影响。如旧日祠堂祭祀、大户人家设宴,妇女是不许上桌的,只能在男有吃毕后才吃,谓之“食桌脚”,这便带有鲜明的封建性。以后这种落后食俗逐渐受到淘汰,但是有一些合理的
礼仪,规矩仍然保存了下来,比如饮宴中主敬客、客敬主;长爱幼、幼尊长;食风要正、食态要端庄等等。经过整理和新的诠释,完全可以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组成部分。
继承古代“饮和食德”思想而又发挥得较好的是潮州的筵席。
潮汕人设宴请客很少是为了“吃饭”,很多场合是为了建立关系,联络感情。有些实质性内容,如洽谈生意、商议工作、调解争端,介绍对象之类,他们也相信在较为轻松随和的饮宴当中比较易于解决。至少也会拉近距离,避免出现剑拔弩张的局面。于是人们就充分利用饮食的亲和作用,将一场筵宴变成粘合剂或者滑润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