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香糖,俗称泡泡糖,也有人叫作香口胶。“香口胶”这种叫法挺实在,剔除了那个令追求
健康的现代人视若口齿大忌的“糖”字。
★在美国电影中,嚼口香糖的家伙不是街头混混,就是戴着黑超墨镜的流氓。他们往往身穿皮衣,不时触电似地扭动紧绷着牛仔裤的瘦屁股,像《尖峰时刻》里与成龙演对手戏的快嘴黑人警探那么饶舌,满口粗言烂语。或者是仿佛啥都懂的小鬼头,瞪着一双让人疑心自己脸上被画了乌龟的大眼睛,鼓着腮帮子,卜卜作响地吐出一只硕大的泡泡,忽然又啵地一声炸开在薄嘴唇上。
★享有世界盛名的前苏联流亡作家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写过一本据说是“从备受责难的禁书到举世公认的经典”的小说《洛丽塔》。后又捉刀改写为电影脚本。这部法国片的香港译名是《一树梨花压海棠》,表现的是一段畸情之恋。片中的小妖精洛丽塔在某日闯进租住在她们家的文学教授哈勃特的书房,翘起光脚放肆地坐在哈勃特的大腿上,随手从嘴里挖出正嚼着的口香糖,啪地粘在他的日记本上,然后,丢下心猿意马的教授扬长而去。正在这时,洛丽塔的漂亮母亲出现了,发愣的教授飞快地揭下那砣粘乎乎烂泥状的口香糖,倏地塞进自己的嘴里,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口香糖,与其说是令口气清新,现代文明社会的情场杀手锏,毋宁说是人类为了不让自己的嘴巴太寂寞,而发明出来的口齿伴侣和玩物。那种嚼至无味仍然意犹未尽的锲而不舍,就像看一出虎头蛇尾的电视肥皂剧,更像是可怜而无奈的中国球迷在1998年看完世界杯紧接着又看甲A联赛。
★曾经看过一本日本人写的书,把美国人描述为“嚼着口香糖,满不在乎地在地球上大步走来走去”。的确,有一个时期,口香糖与可口可乐、麦当劳一样,成了美国文化的代表。在我们的印象中,美国大兵是一边嚼着口香糖,一边在硝烟弥漫的战场上厮杀的。《U-751》那部电影看得人惊心动魄,仿佛死神就在电影院的天花板上橐橐有声地徘徊,像悬在每个观众头发丝之上的斯芬克斯之剑。潜艇里的美国大兵个个都满脸是汗惊恐万状,怎么也难以令人相信他们真能为国捐躯视死如归,但是他们却做到了。在那种千钧一发的生死关头,他们却仍然有滋有味地嚼着口香糖。一边嚼着口香糖,一边战战兢兢地赴汤蹈火,只有美国电影才能拍出如此真实的场面!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记者到前线的战壕里采访一位英勇作战的士兵,问道:“战争结束后,你回到家最想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那个大兵嚼着口香糖,大大咧咧地说:“我最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操我的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