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大量进入中国作家的笔下好像就是近几年的事儿。我听一个在美国居住过的朋友说,当代美国小说中并不是时时写到酒吧,因为酒吧不是美国人主要的
生活场所。倒是在好莱坞电影中酒吧时有出现,尤其是那些情节片,一到故事进展马力不足需要新头绪新线索的时候就是一把转入酒吧。可见酒吧确是个节外生枝的好地方。在中国好像越是新一茬的作家越是对酒吧情有独钟,一有机会就把笔下的人物送去泡吧,因为在那里挥霍和艳情都是再自然不过的。而在现实
生活中作为真人的作家本人泡吧多少也是需要点儿成本的,一是金钱二还要时间,两者缺一不可,让小说人物坐坐酒吧显然就便宜得多。有意思的是有些人竟然很看不惯作家在小说里写酒吧,觉得过于“洋气”,渲染了城市里奢靡浮华的东西。估计这也是一些很少去酒吧的人,显然对酒吧还怀有神秘感。其实酒吧不过是些夜里灯亮到比较晚的地方,可以坐着聊天儿喝东西,精彩不精彩的故事不过在这里开个头,结个尾或者有点儿小过程,真正大面积铺开恐怕酒吧还不是最适宜的场所和场景。说到这儿我想大伙儿对文本中的酒吧再不应该有意见了吧?
现实
生活中的酒吧我也喜欢,不过关心得不是特别多。酒吧就跟人一样有各自的个性,个性不鲜明的你自然难以留下深刻印象。我喜欢那些气质独特的酒吧,不过我从来不一个人泡吧。对家周围或者单位周围时常见到的酒吧我往往是忽略的,就像对
生活中每天见面又跟你关系不大的人是一样的。最近两三个月我已经记不清有没有去过酒吧,也许没去过吧。有一件和酒吧有联系的事却是一个痛苦的记忆。大约是今年5月底,我下班已经回到家里,接到同事的传呼,叫我速到燕莎去吃饭,因为有一个朋友远道而来。我又重新整装出发,打车换地铁折腾了一个半小时才到达指定地点。朋友和同事都在,他们喜笑颜开,直夸我够哥儿们。饭后大家情绪甚好,也不知是谁提议到三里屯酒吧坐坐,于是我们分坐两三辆车,有了一次集体泡吧。需要说一下的是这位远道而来的朋友从前是我们的上司,后来他当了另一拨人的上司,假如换一个人,做到他那样的高位很容易不知道自己是谁了,可是这位朋友完全不是那样。他在做我们上司和不做我们上司时一样和我们打成一片,他是一个真正讲朋友的人,也是一个懂得享受
生活的人。在三里屯我们迎面碰到一个又一个卖花的人,这位朋友便要买花送给我们,我们一致嚷嚷不好拿,谁都不要。一会儿又有自称美院的学生上来揽生意,问我们要不要画像。我们又是一迭声地说不要不要不要。可是我们这位朋友却携了那小伙子的手,马上找地方坐下来让他画,还为他点了饮料。小伙子的水平没法儿恭维,我们都不去看他们。画完了我们的朋友问我们像不像,我们都说不像,只有他自己说像。我们都笑他有病。他付了钱,很珍爱地把那张手工人像卷起来,画像的小伙子一下子变得非常自负。
那个夜晚我们尽兴散去,就像无数个欢乐的夜晚一样。但是谁也没有想到,仅仅两个多月之后,这位朋友突发心脏病去世了。可惜他年龄并不算大,而且从来也没听说过他心脏不好。他是一份大报的总编,只不过工作太累了。真想不到一个人那么容易就跑到死亡那头去了,而这边的酒吧呀什么依然灯火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