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是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体积分数)的含酒饮料。
酒类食品的分类包括葡萄酒类、啤酒类、白酒类、黄酒类、果酒类、威士忌、白兰地、俄得克(伏特加)、露酒、酒精和其他含酒精饮料产品。
目前对于酒类食品的投诉的主要问题是以次充好、假冒他人厂名厂址、啤酒瓶爆裂等问题。在2005年陕西省消费者协会开展了大规模的白酒市场调查及比较试验,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在各大商场、超市、酒楼、专卖店及批发市场购买白酒样品,并委托国家检测机构以国标为基准,对市场上销售的50多个白酒样品进行检测发现,目前西安市场上的白酒类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特别是假酒现象非常严重。
据介绍,目前市场上的假酒大多集中冒用售价较高的中、高档品牌,并且造假水平较高,其中一些假酒必须借助专用仪器观察后才能确定,消费者在购买时很难发现。同时,抽样还发现,在一些酒店、专卖店中出售的中、高档白酒,假酒较多,而大商场和超市中较少。另外,部分酒厂生产的白酒,有关指标没有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就此,我们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白酒类产品,特别是价格较高的中、高档白酒时,最好到信誉较好的大型商场、超市购买,并保存好正规发票。如果发现酒包装或口味有问题时,不要继续饮用,请保存好证据,及时到有关部门和各级消费者协会投诉举报。
此外,在最新出台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但考虑到全国各地的实际情况,国家设立了3个月的过渡期。也就是说,从4月1日起,《办法》将正式实施。《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酒类管理范围更加明确《办法》所称酒类是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体积分数)的含酒饮料,包括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饮品。现在许多餐厅出售的米酒大多在10度左右,当然在限制之列。而经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生产的药酒、保健食品酒则在限制之外。
禁止流动销售散装酒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固定地点贴标销售散装酒,同时禁止流动销售散装酒。散装酒盛装容器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粘贴符合国家饮料酒标签标准的标识,并标明开启后的有效销售期、经营者及其联系电话。违反上述规定者,按《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由市酒类产销管理办公室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增加了法律责任条款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举报、投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第三十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即未成年人禁售令)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两千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三条规定,商务主管部门从事酒类流通监督管理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不准向未成年人售酒《办法》明确规定,酒吧、餐馆、歌舞厅等公共消费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要在显著位置明示禁止未成年人饮酒。凡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的经营户,轻则批评教育,重则经济处罚。但是这一条款实行难度颇大,因为凡是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的,只能以父母投诉为依据,再依据《办法》对经营者进行处罚。
无中文标识洋酒为假酒按照《办法》规定,禁止批发、零售、储运非食用酒精兑制酒类商品;禁止伪造、篡改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酒类商品;禁止侵犯商标专用权的酒类商品;禁止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超过保质期等酒类商品和非法进口酒。《办法》明确规定凡是标签、说明上没有中文的一律为假酒。
超过保质期不准出售《办法》规定,各酒类商品经营户一律不得出售超过保质期的酒类产品。虽然白酒不受保质期限制,但啤酒、葡萄酒等都有一定的保质期,其中啤酒的保质期一般为180天,而葡萄酒也不都是时间越久越好。如发现有经营者出售超过保质期酒类产品,可由主管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没收非法商品,并可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