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前应先领“恋爱证”
近10年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造成了不稳定因素,外受西方国家婚姻观念的侵袭,人们的情商开始越来越和国际接轨,致使离婚率屡创新高。童话大王郑渊洁博客上呼吁:给结婚证加上个有效期,以便降低离婚率。这主意确实够创意,不过这样反倒让那些刚结个三五年婚就想换媳妇的人有了可乘之机,而且还有掩耳盗铃的嫌疑。
问题的关键在于现在闪婚者越来越多。报纸上披露,还有刚认识一天就结婚的。最快的居然才认识7个小时。7个小时你能了解对方多少?往小里说你不知道他(她)夜里打不打呼噜。往大里说你不知道他(她)欠了多少外债,背了多少条人命!当然,这些闪婚者后来基本都离了,还算合情理。
只是因此又出来了一个现象:闪离。开始大家好面子,还能铆着劲扛个一年半载。后来就发展成3个月,40天,20天。看来事物的发展是平衡的——你敢多快结,他就敢多快离!
所以说,闪婚就意味着高风险,就容易造成闪离。要想控制离婚率,就要先控制闪婚。建议应该在领结婚证之前添一个环节:先领个“恋爱证”,期限暂定两年,两年后双方要没什么异议再领结婚证。“恋爱证”也要全国联网,便于发证机关核查。这样一来,不但能控制闪婚,而且还能有效防止一些“感情骗子”,真是一举两得。

第 [1] [2] [3] [4] [5] 页
共5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