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觉得写序跟得终身成就奖没有什么差别,都是得到了一大把年纪才该做的事,所以唐蜜找我写序的时候,我善意地揣测她是想让我来报料,恰好我还真有可供对应的新鲜八卦——是书中主人公朱嘉华的那种。
一个歌迷会成员,年轻的时候(当然现在她也不老)跟自己所“粉”的明星谈恋爱,其实不要看明星一呼百应,他们比谁都寂寞,到了那个位置,你让他们能到哪里找人谈恋爱?她并不漂亮,反正做了很长一段时间明星背后的女人,几年前分手后当了一家媒体的记者——说起来,我又去google输入了他们的名字,居然几个月前她都还在给他做采访,主要内容是“我现在还没有女朋友”,同时“渴望一段完美的爱情”。
媒体中大量存在明星粉丝,我认为也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有争执也无非就是把李宇春还是周笔畅的图片放大一点的问题——不像几年前,每家报社里的校对,都以把稿子里“朴树的歌声”改成 “朴素的歌声”为荣,并很有成就感地罚错别字钱。
不想跟偶像亲密接触的粉丝不是好粉丝——这本书归根结底讲的就是这样的终极粉丝法则,套用王菲的话,反正男人都是花心的,不如找个花心的明星。当然正是因为明星不可能跟绝大多数粉丝亲密接触,所以这些粉丝的经历才显得尤其珍贵并被写成了小说,不过明星接见一下粉丝或者把他们写进歌里,也不是什么难事——打住,这本书不是讲明星的,我们得说说粉丝。
经过“超级女声”的普及,大部分中国城市人就不用我再解释什么是“粉丝”了吧,需要普及的其实是初级粉丝法则。不会尖叫的粉丝不算粉丝,不会疯狂的粉丝不是真粉丝。如果这本书印刷得够快,“超级女声”的余温还健在,你应该还记得主持人除了“谢谢”之外,说得最多的那句话就是“请大家安静一下”。偶像就是用来提供公共爱情的,你不爱上他那是他失职,真正的粉丝是会因为台上明星的一举一动而盲目和疯狂,不跳不闹、安安静静的粉丝算什么粉丝?崇拜不是一个有多少人生分量的词,你今天崇拜周杰伦明天崇拜蔡依琳,也不用向谁申请——如果你交了歌迷会会费,估计也不会在乎拿回那点小钱吧。
除了粉丝,我倒是建议报社老板可以把这本书当成福利发给员工——让手下的记者跟大大小小的明星谈恋爱,总比被明星泼可乐强吧;也可以给新记者以努力的动力和慢些升工资的理由。
*袁蕾:ID奶猪,新闻从业人员,知名娱乐版名嘴,现供职于南方报业集团,曾任华语电影传媒大奖秘书长,开辟专栏《袁蕾会客室》,专门接待各式热点明星。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