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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佩兹夫妇(资料图片) 4月16日,好莱坞明星詹妮弗·洛佩兹(Jennifer Lopez)与马克·安东尼(Marc Anthony)的律师表示,夫妇俩将与美国小报《国家询问报》(National Enquirer)法庭相见,因为该杂志在报道中称他们卷入一起毒品丑闻。
洛佩兹的代理律师保罗·特维德(Paul Tweed)告诉美国联社,38岁的洛佩
兹与37岁的安东尼向总部在弗洛里达的《国家询问报》及其母公司American Media Inc.提出“六位数的解决”协议。特维德说,16日他们将在贝尔法斯特法庭提起诉讼,之后几天还会陆续在都柏林、伦敦和巴黎提出相同诉状。对此消息“询问报”及AMI公司都没有做出回应,AMI的发言人理查德·巴尔沃(Richard Balvo)说:“我们现在的策略是不做评论。”
3月12日,《国家询问报》在美国及英国、爱尔兰等多个国际期刊中登载文章,称洛佩兹夫妇因为一张2004年的照片卷入一桩毒品丑闻,还刊出了那张安东尼与摄影师迈克尔·斯达(Michael Star)的合影,而斯达本人则在美国面临携带海洛因和从事儿童色情活动的指控。文章引用一位所谓朋友的话说,安东尼与斯达是朋友关系。特维德告诉美联,报道所言并非实情,安东尼与斯达根本不熟,甚至连相识都算不上;安东尼之所以同意与他合影,只是出于对乐迷一贯的热情。他们的诉状还提出要杂志道歉,在美国和其他国家的期刊上收回前述说法。
不过奇怪的是,明明原被告都在美国,洛佩兹夫妇却要跑到欧洲法庭去告状。据说是因为欧洲法庭形成一种趋势,美国明星提起的名誉侵权等诉讼中,法律更倾向于保护名人而不是出版物。
这将是保罗·特维德与《国家询问者》打的第二场官司,2006年7月,他逼得对方在欧洲期刊上发表书面道歉,为布兰妮·斯皮尔斯(Britney Spears)准备与凯文·费德林(Kevin Federline)离婚的文章自食苦果。